有關垃圾的香港新聞

2020/06/22   東方日報: 探射燈:建材廢胎棄路旁 傳惡臭蛇鼠為患
垃圾圍城,「堆填山」遍新界!東網巡查屯門、元朗及粉嶺發現,鄉郊及觀光熱點路邊布滿堆填山,一袋袋垃圾、車胎、紙皮及廢棄家具堆成山高,發出陣陣惡臭,還吸引蚊蟲、蒼蠅及蛇圍繞,甚至鼠蹤處處。環保團體批評,香港垃圾處理分類大落後,反觀台、日制度完善,更善用廚餘製作肥料及發電。議員則指,港府應參考新加坡,除向「垃圾蟲」罰款外,更會判監及社會服務令,身穿反光衣執垃圾,以加強阻嚇力。 屯門亦園路一帶有不少汽車維修場,有棕地供重型車輛停泊,附近垃圾站成為非法棄置建築廢料黑點。大量廢棄車胎疊至半個人高,多個石油氣罐擱在路旁。一包包英泥、數十樽空置的機油瓶、木條及紙皮浸沒在黑色的水窪中,在烈日下發臭,引來無數蚊蟲和蒼蠅。 屯門洪水橋洪堤路垃圾站運作多年,隨着附近住宅落成,收集的垃圾愈來愈多,部分被堆出馬路。「見過幾隻老鼠喺啲垃圾堆入面走嚟走去。」街坊黃小姐坦言上址是往來輕鐵站的必經之路,但因衞生問題只有繞路而行;附近多個屋苑的委員會和法團多年來爭取重置或取消垃圾站亦未果。 粉嶺的情況亦不遑多讓。日前東網記者目擊在坪輋路的垃圾站旁,有貨車棄置大量卡板、木櫃、廢棄家具等;旁邊大量紙皮、發泡膠箱,垃圾堆滿行人路,形成「垃圾山」。估計有人為節省運輸成本及堆填費用,將商業廢料非法棄置於人煙稀少的垃圾站。上址附近的坪輋村村公所的垃圾站,家居垃圾、枯枝霸佔馬路。 元朗下白泥鄰近新界西堆填區,不時飄來陣陣異味,稔灣路旁建築廢料如英泥、帆布、木條等隨處散落,有蛇在垃圾堆中爬行。白泥(旅遊點)公廁旁的垃圾站,數十隻蒼蠅在垃圾堆上盤旋,遊人避之則吉。而青山公路新田段路邊亦見垃圾山,大量棄置木板、車胎,亦有不少家居垃圾,附近更有四個爆滿的垃圾桶,久未見清潔工清理,惹來蚊蟲。 亂拋垃圾定額罰款由2003年起提高至1500港元。就非法棄置建築廢料,根據《廢物處置條例》,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;第2次或其後再被定罪,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。惟去年有夾斗車司機非法棄置建築廢物,但只是被判罰款4000港元。 反觀新加坡法例,亂拋垃圾首次罰款為2000新加坡元(約1.1萬港元),第2次檢控則罰款4000新加坡元(約2.2萬港元),其後再檢控可被處罰款1萬新加坡元(約5.5萬港元)。 另外,如在新加坡棄置大型垃圾最高可被罰款5萬新加坡元(約27萬港元),再犯者更可最高判監3個月。違例者亦須支付清潔費用,並有機會被判處「勞改令」,身穿反光衣執垃圾或清潔公眾地方。 至於日本,亂拋垃圾最高可被處5年有期徒刑並罰款1000萬日圓(約72萬港元)。西澳洲亂拋垃圾的最高刑罰為個人罰款5000澳元(約2.6萬港元),企業罰款1萬澳元(約5萬港元);非法傾倒垃圾個人最高罰款6.25萬澳元 (約33萬港元),企業罰款12.55萬澳元(約63萬港元)。 「政府做得好差,罰則又低,規管又不力!」議員葛珮帆直斥港府執法不力,促參考新加坡對亂拋垃圾的罰則,包括罰款及監禁,提高阻嚇力。另一議員周浩鼎則指,香港亂拋垃圾及隨地吐痰問題嚴重,與香港法例寬鬆有關,建議增加罰款外,亦應罰「垃圾蟲」進行社會服務令,清潔郊野、沙灘或後巷等。去年被判處社會服務令的個案近1400宗,今年首4個月有131宗。 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指,相信大量棄置垃圾與商業活動有關,政府應加強罰則,針對企業非法傾倒垃圾。他又指,針對普通市民亂拋垃圾,重犯者可發告票上庭,以增加阻嚇作用。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,去年就非法處置廢物發出的檢控傳票有180宗,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有173宗。食環署發言人指,去年就亂拋垃圾發出的定額罰款數字逾4萬宗,今年截至3月就有8000多宗;署方在新界多地的垃圾收集站一般每日均安排清潔工人清理2次及垃圾收集車到場1次,並視乎情況增加頻次。